----------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
1、在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行價的144%,而且不得低于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申報是無效申報。其中有效申報價格范圍是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進行計算的,取值到0.01元。
2、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是發行價的上下20%。
需要注意的是:在集合競價階段,沒有產生開盤價的,以當天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超過開盤有效競價范圍,但沒有超過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時存于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并進入到有效競價范圍的時候,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
3、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與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達到或者是超過10%的時候,會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鐘,在此期間,投資者是可以進行申報的,也可以撤銷申報,在復牌的時候,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需要以及深證交易所發布的公告為準,而且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在14:57復牌并對已經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4、新股上市首日14:57到15:00采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其中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是不允許撤銷申報的。
5、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6、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是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是不能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的范圍。
---------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
一、新股上市的第一天,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該符合以下的要求,其中超過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申報是無效申報;
(1)在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行價格的120%,而且不得低于發行價格的80%;此間,沒有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2)在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行幾個的144%,同樣不得低于發行價格64%;
二、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的成交價格與當日開盤價首日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的,上證交易所會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而盤中成交價格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不再實施臨時停牌操作。
【注】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如果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當日14:55復牌,同時在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后,請及時關注復牌的時間公告。
本文通過查證上海證券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對此進行了詳解說明,希望投資者能夠在操作中了解基本的規則變化,更多的精彩文章推薦閱讀:怎樣判斷新股上市首日是否有莊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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